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及通信地址:
1、云南省国资委咨询电话:0871—3605033,3605034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井街1号云南省国资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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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71—3147066,
3165349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盘龙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邮编:650051)
3、昆明市五华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71—3632685,
364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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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楚雄州楚雄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78—3126164,
31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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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邮编:675000)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云南省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871-12380
本公告由云南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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