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代表宣誓遵守《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服务十大承诺书》(摄影 王琳)

企业代表在《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服务十大承诺书》签字(摄影 王琳)
云南网讯(记者 王琳)“我宣布云南省家电下乡全面启动。”3月7日上午,随着省财政厅副厅长胡岑菩的宣布,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玉溪市政府联合主办的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在玉溪百信超市正式启动。在随后的4年时间内,农民可在指定网点购买到政府给予补贴的6类家电产品。
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止,我省将在全省1300多个乡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热水器和摩托车等6类家电产品,将可得到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的政府补贴。
胡岑菩介绍到,在9月底前,中央和省级财政拨付的4亿元补贴将陆续到位。据估计,通过财政补助家电购买的方式,这4亿元补贴将可撬动百亿元消费,在随后的四年时间内,将会形成4个消费高潮,拉动我省农村消费。
“广大农民朋友可以放心地买,安全、愉快地消费。”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开良介绍到,目前,已有170多家企业的1700多种产品被列入家电下乡产品,我省共有20多家流通企业中标,当前申请销售的网点到达了4000多个,预计到年底,通过审核的网点将可达到1500个。
“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认准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有关负责人提醒,只有购买了有标识的产品,才能获得财政补贴。农民须凭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家电下乡产品,再凭身份证原件以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产品标识卡及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或指定的机构申报补贴资金。申报受理收,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到农民登记的储蓄存折帐号。
启动仪式当天,来自玉溪市江川县的李文秋便购买了一台海尔冷柜,成为我省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第一人。“买这台冷柜,帮我省了200多块钱呢。”李文秋说,他希望家电下乡的产品范围能再扩大一些,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启动仪式上,企业代表还签署了《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服务十大承诺书》,并进行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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